裁判评议:助裁误判,陕西vs辽宁越位进球有效。

  • 发布于:2025-05-08 00:22:00
  • 来源:24直播网

在5月6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十期的裁判评议工作。这次评议共涉及七个判例,全部来自近期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的比赛,并全部基于相关俱乐部的申诉。经过认真的讨论和审议,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本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特别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确保评议的公正和透明。

首先,针对中超联赛第10轮的一场比赛,深圳新鹏城队与天津津门虎队的比赛第48分钟,天津津门虎37号队员与深圳新鹏城20号队员的接触后倒地情况,评议组经过详细分析认为,虽然双方队员有短暂的接触,但力量轻微,未明显影响后者争抢球的能力,因此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是正确的,同时VAR未介入也是恰当的。

其次,同样是中超联赛第10轮的另一场比赛判例中,深圳新鹏城与天津津门虎的比赛第90+3分钟,裁判员在VAR介入后更改了初始判罚,从罚球点球改为不犯规、角球恢复比赛。评议组在经过仔细审议后认为,裁判员在更改判罚后的处理上存在疏忽,应当以坠球而非角球恢复比赛。

再来看中甲联赛的判例。第七轮深圳青年人队与南京城市队的比赛中,南京城市20号队员与深圳青年人7号队员的争抢后倒地情况,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第二助理裁判员的位置和视角能够清晰看到攻方对守方的拉扯情况,因此裁判员在第二助理裁判员协助后做出的攻方犯规决定是正确的。

然而,在其他几个判例中,如中甲联赛的陕西联合队与辽宁铁人队的比赛中,陕西联合33号队员的进球被判越位犯规在先、进球无效的情况,评议组一致认为第一助理裁判员出现了明显的判断失误,裁判员的判罚是错误的。

在中乙联赛的几场比赛中,广东铭途队与广西恒宸队、贵州筑城竞技队与广州蒲公英队的比赛判例中,均有守方队员的犯规情况被讨论。评议组在经过细致的分析后认为,部分情况下裁判员的判罚存在错误和疏漏。

最后,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针对其中重点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将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于那些在判罚上存在错误的裁判员,中国足协将进行内部处罚,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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